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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开幕式暨教学经验讲座

携手共进,开放争鸣,美美与共,教学大同。2023年7月22日下午,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主办的第二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开幕式暨教学经验讲座在云端成功举办,也正式拉开了本年度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暨第三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公益课的序幕。

本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以刑法教学方法为主题,以“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为平台,聚焦刑法案例教学方法,探讨刑法课程设计,议程涵盖主题讲座、授课演练、专题交流等多种形式。本届研修班的开幕式暨教学经验讲座邀请到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周光权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刘宪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罗翔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卢建平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王政勋教授,以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陈兴良教授、白建军教授、梁根林教授、王新教授、车浩教授、江溯教授等参会,探讨和分享关于刑法学教学的经验与方法。开幕式与教学经验讲座共吸引超过1.2万人次在线收看。

一、开幕式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开幕式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副院长刘哲玮教授主持。他首先对各位与会嘉宾和参会听众表达了热烈欢迎和诚挚问候,在简要回顾2019年9月首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的基础上,对第二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的开办理念进行了概要说明。接着,他逐一介绍了出席开幕式的各位专家学者,对他们的专业指导和无私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并期待各位参会师生能够从精彩讲座中有所收获。

 

 

(刘哲玮副教授主持开幕式)

 

随后,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院长、党委书记郭雳教授致辞。他代表北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对各位专家学者和参会师生表示了热烈欢迎,介绍了北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举办“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以及一系列教学改革活动的初心和愿景。他指出,北京大学是我国法学教育的滥觞之地,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先行者和探路者。北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始终秉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办学方针,将教学与科研视作大学教师的基本职责,注重法学教育理念与技能的守正创新,以一切工作都为了人才的有效培养为宗旨,大力推进教学供给侧改革、增加教学产品、改善教学结构、创新教学活动。经过持续不懈的课程改革,案例研习课程、实务课程等金牌课程已经在北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蔚然成风,也因其在学生能力培养上的突出表现而备受中外法学教育界瞩目。在整体性促进课堂质量提升的基础上,北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还增设教学沙龙系列活动、推进各类读书会、开设第二课堂项目,得到了教育部、北京市及北京大学的充分肯定。他表示,北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坚守育人初心,始终把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作为全院工作的核心,期待与全国法学教育界的同仁交流分享、并肩前进。

从2014年到2018年,北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连续五年举办了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2019年教师节之际,北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推出了公益性质的“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邀请全国法学教育名师分享教育一线的最新经验,老中青三代的民法人在思想碰撞中呈现了一场精彩的教学盛宴。在第一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和连续两年举办的《刑法案例研习》暑期公益课的基础上,北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启动了第二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今年的主题聚焦刑法案例教学方法,探讨刑法案例课程设计。一如既往,本次活动得到了众多兄弟院校的热忱支持,为此,郭雳院长对百忙中与会的专家学者以及踊跃参与、精心筹备的同仁表达诚挚感谢。

最后,郭雳院长预祝第二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暨第三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公益课圆满成功,并祝福各位师生交流愉快、研习顺利。

 

 

(郭雳教授致辞)

 

随后,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副院长、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负责人车浩教授详细介绍了本届全国师资研修班的筹划安排。本次研修班包括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就是今天(7月22日)的开幕式讲座,邀请了十几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名师举办在线直播讲座。第二个环节是从7月25日开始,启动刑法案例研习暑期课,由50多位老师组成的教学团队将展开一个月的公益课线上教学。第三个环节则是9月10日,将邀请参与师资班的三类代表:授课教师代表、优秀学员代表和观摩教师代表,合计共100人左右,到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线下交流。

车浩教授特别介绍了作为师资班第二环节的“刑法案例研习暑期公益课”的产生和发展过程。2021年8月,在北大课堂开设十年之久的《刑法案例研习》课程首次以暑期公益课的形式呈现云端;2022年2月,由北大牵头,全国多家高校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共同参与的“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成为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同年8月,第二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公益课依托虚拟教研室再度启动;今年,作为第二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的核心环节,第三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公益课依托虚拟教研室进一步扩大授课团队,由来自三十多所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的50位青年教师和6位著名刑辩律师参与授课。截止目前,共有来自340所高校的1925名学生报名。经过遴选,612位同学被录取并平均分配到51个小组。另有73位高校教师取得观摩小组内部研讨的资格。

车浩教授强调,三年来,虽然疫情迫使线下教学计划受阻,但探索出来的线上教学方式,借助虚拟教研室的平台,使日趋消亡的集体备课、团队授课得以重生并壮大。车浩教授认为,教育公平的理想,是优质的教学资源不能仅惠及部分高校的学生,而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打破院校和地域的物理限制,通过优质教学资源的无界限流动,普遍性地提高中国法学教育的水平和法科学生的专业素质,这是举办师资研修班和暑期公益课的初心,也是它们的时代使命。

 

 

(车浩教授介绍开班情况)

 

二、教学经验讲座

开幕式之后,教学经验讲座正式开始。本次教学经验讲座由“教学与科研关系谈”“刑法基础课经验分享”“刑法特色课经验分享”三个单元组成,共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12位专家学者与会发言。

(一)教学与科研关系谈

本单元主题讲座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梁根林教授主持,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陈兴良教授、清华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张明楷教授、清华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院长周光权教授担任主讲人。

首先,主持人梁根林教授介绍了本单元主题讲座的三位主讲人。

 

 

(梁根林教授主持)

 

主讲人陈兴良教授以《漫谈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为题,阐述了教学与科研的一般规律。

首先,教学与科研是研究型大学教师的双重职责。陈兴良教授指出,教学以讲授为主要形式,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科研则以写作为主要手段,要求学者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但是,教师和学者具有共同的连接点,即专业内容。

其次,科研是教学内容的必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教师具有对课本的极度依赖性,其教学内容没有学术性。与之不同,大学教师的教学内容则需要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因此,对于教师的评价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照本宣科,没有新意;第二层次,能引入他人的前沿学术成果,具有新意;第三层次,能讲述自己的研究成果,具有创意。

再次,教学具有奠定本学科基础的功能,即使是对于存在争议的学术问题,也应当以介绍通说为主,不能把教学内容的学术性理解为仅仅讲述个人观点。以哲学家和哲学史学家的哲学史著述之对比为例,陈兴良教授强调,教师和学者的不同身份决定了授课内容有所差异,法学教师应当树立科研为教学服务的理念。此外,陈兴良教授指出,文科与理工科的学术研究存在差异,理工科的学术评价更具有客观性,文科的评价标准更具有主观性,并且,相对于理工科多以实验室为单位的团队研究,文科则是独自一人的写作。

最后,陈兴良教授总结道,在教学与科研之间,教学是本分,科研是贡献。

 

 

(陈兴良教授主讲)

 

主讲人张明楷教授结合近四十年来从事刑法学教育和研究的经历,讲述了对教学与科研关系的三点看法。

第一,法学教师的重心应当是教学,而不是科研。其一,法教义学意在指导法律适用,教学就是在指导未来的司法人员如何适用法律;其二,当前的法学教学存在问题,多数人无法对不同观点进行说理,这是只向学生灌输一种观点所导致的;其三,与国外老师和国内老一辈老师相比,部分老师投入教学的精力较少,而且其学术研究的现实意义有限;其四,科研应当为教学服务,只有全面提升本科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才能使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形成良好互动。

第二,法学的教学与科研是相互促进的,而不是对立的。一方面,教学可以促进科研。其一,系统讲授刑法学,可以对刑法学的全部内容更熟悉;其二,学生的提问不乏真问题,而且可能提出有益于科研的案例;其三,学生基于朴素法感情形成的认识,对于尚不成熟的学术观点具有评判价值;其四,学生的特殊性见解能够启发学术研究。另一方面,科研可以促进教学,只有通过科研,将不同观点展现给学生并进行评述,才能提高学生的判断力。

第三,法学的教学与科研都需要注重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对于教学而言,本来就是教学生将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相对应,让学生运用基础理论解决实践问题,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并重。对于科研而言,实践问题更容易获得学术刊物青睐,基础问题研究似乎难以展开,实际上,离开基础理论无法对实践问题得出结论,并非只有实践导向的问题研究才有意义。

 

 

(张明楷教授主讲)

 

主讲人周光权教授开宗明义地指出,教学和科研虽不完全相同,但二者之间共性更多,都要关注司法实践中的真问题,并且,都具有相对独立性,保持体系性和批判性反思能力。

一方面,刑法的教学和科研都要重视司法实践。周光权教授指出,其著述《刑法公开课》《刑法判例百选》等,旨在建构一种司法实践能够接受和认同并且引导司法实践的理论体系。对于教学而言,抽象讲授刑法学理论不是成功的,对于科研而言,纯理论思考则会缺乏实践影响力。日本刑法理论的危险现实化说、共谋共同正犯概念等,都是从法院判决中概括提炼得出的。我国没有采取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制度,不代表学者不能在成文法之下展开判例研究。事实上,只有基于司法裁判得出的学术研究结论才具有说服力。

另一方面,刑法的教学和科研都要保持反思的能力。其一,教学和科研都要反思过于体系化或者抽象化的主张,不能为追求体系而提出形式化的理论,而要增强刑法的实践理性。其二,教学和科研都要反思司法裁判背后的主观主义趋向,应当坚持客观主义理念和从违法到责任的判断逻辑,这既满足理论体系要求也和刑法学发展历史相适应。其三,教学和科研都要反思实务中的某些不当做法,比如对部分罪名的解释、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认定观念、结果加重犯的判定、共犯的处罚范围等。

最后,周光权教授总结道,刑法的教学和科研担负着共同使命,都必须把实务作为基本素材和必要前提,应当追求理论和实务的贯通,在提升实践理性的同时保持理论反思能力。

 

 

(周光权教授主讲)

 

(二)刑法基础课经验分享

本单元主题讲座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王新教授主持,由华东政法大学刘宪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王政勋教授担任主讲人。

首先,主持人王新教授介绍了本单元主题讲座的三位主讲人。

 

 

(王新教授主持)

 

主讲人刘宪权教授结合四十年的教学经历,从良好的教学态度、不服输的教学精神以及合理、完美的授课技巧三个方面,细致分享了讲授刑法基础课的个人经验。

第一,作为一名老师,要有良好的教学态度。刘宪权教授强调,无论科研压力多大,都要保证教学质量,如果把一生献给教师职业,那么,在教学方面必须舍得花时间。

第二,作为一名老师,要有不服输的教学精神。“没有上不好的课,只有上不好课的老师”。在刘宪权教授看来,授课水平与课程内容难易程度无关,而在于授课老师。一方面,老师应当注重多种授课技巧的应用,另一方面,老师必须保持谦虚的态度。刘宪权教授回忆道,在刚开始教学时,他曾大量旁听其他老师授课,并从中选取适合的授课方式全程学习。旁听优秀老师的授课内容,可以吸取前辈的教学经验,从而有效提升个人的教学能力。

第三,作为一名老师,要有合理、完美的授课技巧。刘宪权教授指出,教师应当将授课视为一门艺术,对授课内容进行精细设计,通过设问等方式制造课堂高潮,以通俗的语言来传达授课内容。“老师的幸福感,就在于学生多年之后还记得当年的授课内容。”进一步地,刘宪权教授以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形态为例,通过具体案例阐明了授课技巧在刑法总论课程中的应用,并以“伪造”和“变造”的区别、骗取贷款罪和高利转贷罪的关系等金融犯罪基础知识为例,细致讲述了在刑法分论课程中如何有效使用授课技巧。

 

 

(刘宪权教授主讲)

 

主讲人阮齐林教授围绕刑法基础课教学,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分享了几点心得体会。

第一,基础知识主要是概念、种类和要素的分类。阮齐林教授以四要件犯罪构成和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为例对此展开说明,并强调了构成要件解释方法在刑法学中的重要性。

第二,分论个罪的讲授顺序。其一,先讲基本型罪名(即分则第四章、第五章),后讲派生型罪名;其二,先讲基本的、普通的、低度的罪名,后讲加重的、升格的、高度的罪名。

第三,讲重点与重点讲。讲重点,是指讲授常见多发且易产生分歧的罪名和量刑;重点讲,是指讲授法律适用中的重要分析点,不宜面面俱到、不分轻重的照本宣科式讲授。

第四,讲授罪名构成要件应当及时加以举例说明。阮齐林教授以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为例,强调了对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予以举例说明的重要性。

第五,兼顾学生的应试需求。学生可能面临学院统一出题、流水阅卷的期末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等,授课内容应当对此有所关注。

第六,避免学生满堂埋头抄PPT。课堂上,教师多讲、学生多听,形成师生互动氛围,通过观察学生的反应及时调整授课节奏,因此,PPT应当将仅限于章节目等关键词。

第七,熟能生巧,勤能补拙。阮齐林教授特别建议,初登讲台的青年教师应当多接重复课,不断总结,并且,注重搜集和积累能以简洁语言予以讲授的经典案例。

最后,阮齐林教授总结道,教学离不开科研,做好学问、写好文章有益于提升教学水平。此外,为了具体贯彻落实以上内容,刑法老师还应当多旁听名师授课、学习前辈经验。

 

 

(阮齐林教授主讲)

 

主讲人王政勋教授从自身几十年教学经历出发,就备课,法条、学说与案例的关系以及刑法分论教学等内容,向全国同行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一,认真备课,编写系统讲义是教学的基本功。王政勋教授以自身经历讲述了备课的重要性。他指出,系统备课大有益处,不仅能够建立完整的刑法学知识体系,确保以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础技能作为教学重心,而且可以防止因记忆误差出现讲授内容矛盾的情况,具有课件和教材无法代替的细致性和针对性,还能使编写教材、开办讲座等工作事半功倍。

第二,以法条为指引,以学说为内容,以案例为落脚点。其一,法条,包括刑法条文、前位法和有权解释。刑法学研究是对法条的解释,教学就是把法条解释的观点和方法传授给学生。其二,学说。就宏观学说而言,王政勋教授倾向于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和以结果无价值为基础兼顾行为无价值的基本立场;就具体学说而言,他认为,在介绍前沿理论研究的同时,还要适当传授本人的学术成果。其三,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两高”指导性案例、《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和《人民司法》刊登的案例、社会热点案例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所出现的案例等,课堂教学应当对此有所关注。

第三,重视个罪的讲授顺序与讲授方法。其一,按照侵犯个人法益、侵犯社会法益、侵犯国家法益犯罪的顺序,而非法条编排顺序讲授;其二,以罪群方式讲授,比如,通过基本罪名带出非基本罪名、将相似罪名合并讲授等;其三,重视法条竞合,教科书往往重视罪与罪的界限,实际上更应该讲授的是罪与罪的关系,从而正确理解罪名的构成要件并适用法条。

 

 

(王政勋教授主讲)

 

(三)刑法特色课经验分享

本单元主题讲座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江溯副教授主持,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白建军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卢建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担任主讲人。

首先,主持人江溯副教授介绍了本单元主题讲座的三位主讲人。

 

 

(江溯副教授主持)

 

主讲人卢建平教授从自身从事教学四十余年的经验出发,分享了他在刑事政策学教学生涯中的三点心得:忌空泛,忌平淡,忌死板。

第一,忌空泛。刑事政策学虽着眼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或犯罪治理的宏观高度,但其具体内容是丰富多样的,包含刑事政策与其他刑事科学的交叉关系、刑事政策的历史发展、刑事政策的理论流派、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刑事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等面向。当前刑事政策学向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维度的转向,也展现了刑事政策学运用综合学科方法论的多元魅力。

第二,忌平淡。为了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脱离轻罪从宽、重罪从严等庸俗化的表达,卢建平教授系统性介绍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历史脉络和内涵,梳理了宽严相济从刑事司法理念过渡到刑事司法政策,最后规范表达为刑事法律规范的过程,用以举例说明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全面立体地展现一个刑事政策。

第三,忌死板。卢建平教授以死刑政策为例,分别从立法层次和司法层次对我国现行死刑政策相对模糊的表达进行细化调整,即“暂时保留死刑,在适当的时候废除死刑”,具体而言,在立法上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在司法上严格控制并慎重适用死刑,以在教学和研究中更为科学严谨,兼顾当前与长远、理想与现实。

最后,卢建平教授总结道,刑事政策学的教学和科研都应当立足于中国大地,强化问题意识,学习科学方法,从而为司法实践、立法实践以及犯罪治理的国家决策提供有益建议。

 

 

(卢建平教授主讲)

 

主讲人白建军教授首先从外部和内部因素两个方面对犯罪学在学科教育中的尴尬位置做了几点说明,随后分享了自己在犯罪学教学中越来越受学生欢迎的几点心得体会。

第一,改造传统犯罪学的学科体系,重新组织犯罪学的知识范畴,将其容纳在一个十二宫格体中,用知识之间的特定关系,展现犯罪学知识结构,搭建诱人的知识体系,凸显学科的独特有趣,给学生一种完整、踏实的感觉。

第二,坚持犯罪学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治相向而行,用犯罪学的眼光解读刑法现象。例如,在宫格体犯罪学中,动刑、除刑、量刑、用刑四道工序的前端都有犯罪学的思考。在这种体系中,犯罪学获得了更广阔的应用场景,刑事法治也发现了其不同面向。

第三,经典犯罪学绕不开实证研究。白老师认为,现在的学生对于理科思维并不陌生,实证研究也能够激活学生的逻辑能力,可以丰富犯罪学甚至刑法学研究的研究内容。

第四,应当完善表达方式。白老师用《罗生门》、《朗读者》、《局外人》、《复活》等文学名著来解释犯罪学中犯罪化、对象化、主体性、犯罪定义学等概念,以此说明如何唤醒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推理能力,使之更好地将知识内化于心。

 

 

(白建军教授主讲)

 

主讲人罗翔教授分享了自己开设刑事法律诊所课程的一些经验,并分享了自己对法律的意义和价值的感悟。

首先,罗翔教授介绍了刑事法律诊所课程的内容与形式,主要包括法院旁听、参观监狱、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地,回顾了学生通过真实案件切身体察中国司法现状的教学经历。他指出,学生在阅读材料和旁听案件的过程中习得了发现问题和法庭辩护的技巧。

其次,罗翔教授指出,法律诊所的课程,不仅能使学生了解到技巧意义上的真问题,并进行一些相应的学术研究,更重要的是,可以使学生从更大的宏观角度探索法律意义。

再次,罗翔教授详细讲述了如何将法言法语转换成通俗语言,以便于与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交流并给予其力所能及的帮助,从而在追求公平和正义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最后,罗翔教授引用特鲁多医生的墓志铭“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讲述了他所理解的法律的意义和价值,并寄语各位法律人“心怀伟大的爱,做好细微的事”。

 

 

(罗翔教授主讲)

 

(四)总结

最后,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梁根林教授对此次教学经验讲座进行总结。

梁根林教授首先对九位名师的无私分享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然后以韩愈所言“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为核心分享了自身的心得体会。第一,教学相长。教师不仅可以在与学生的互动中检验教学内容,而且可以从学生的反馈、提问甚至辩驳中得到启发和灵感。第二,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教学若不以科研为基础和支撑,就会流于对通说简单介绍。第三,法律职业教育应当处理好理论通说、个人观点与司法实践的关系。第四,教学需要理性和逻辑,也需要热情和激情,更需要真心投入,才能使师生真正成为法律一家人。第五,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注重经验积累,讲究策略方法,还需要自带一定幽默感。在此基础上,梁根林教授指出,身为刑法学教师,不仅需要授业、解惑,更要注重传道。培养学生的法治理想与法治信念、法律职业伦理,或许是对法学教师最大的挑战。

 

本次教学经验讲座正式拉开了第二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和第三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公益课的帷幕。让我们期待来自30多所高校的刑法教学团队在2023年暑假为全国刑法学教师献上的这一厚礼!

 

 

(综述人:安汇玉 刘维)